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许绍辉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9日 点击数: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人)

招生类别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2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建筑工程技术

3

12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8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护理

3

140

4400

高中、中职考生

会计电算化

3

12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应用化工技术

3

8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旅游管理

3

10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8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装潢艺术设计

3

8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音乐表演

3

60

5600 

高中、中职考生 

工程造价

3

10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学前教育

3

14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100

3600

高中、中职考生

物流管理

3

80

3300

高中、中职考生

合计

 

1400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参加201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参加对口升学报名的中职学生)。

三、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33-410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填报单独招生报考信息或到校报名

 411

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名单

412日前

考生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413

8:30-11:30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14:00-16:30职业技能考核

418

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425-30

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月份

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初

入学报到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可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报名流程:登陆学院网站阅读报名须知 → 考生报名 → 填写报名表信息→ 提交报名表 → 电汇或到校缴纳报名考务费 → 学院审核 → 报名工作结束。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2014338004101800登陆网站(http://www.jyvtc.edu.cn)通过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停止报名。

考生也可携带身份证、高考考生号和报名序号到我院招生办(教办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时间是201433日至410日,每日8001700

(二)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可选报1-2个专业志愿。

(三)缴纳报名考务费

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在41212:00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缴纳报名考务费60元。

1.通过银行将报名考务费电汇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电汇单附言一栏写清楚14位的高考考生号

户名: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41001501512050201310

 开户行:建行济源沁园路分理处

2.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纳报名考务费。交费后必须到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

(四)领取准考证

 根据考生资格审查情况,于201411日公示参加单招考试的考生名单,公示网址是:http://www.jyvtc.edu.cn201441216:00时前,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命题、考试、评卷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阅卷。考试分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文化课统一命题考试,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分专业命题考试。考核地点设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一)文化基础综合考核

文化基础综合考核科目为语文120分、数学90分、英语90分,总分300分。文化基础综合考核成绩按30%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核时间为2014413日上午8:30-11:30

(二)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

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素质技能等,总分300分。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70%权重计入考生总成绩。考试时间为2014413号下午14:00-16:30

   六、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一)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综合考核、职业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3:7)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按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已被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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