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安全防范措施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9日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安全管理,特制订本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加强值班纪律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财务处值班制度》,加强财务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经常检查维修财务处办公设施设备,按照有关要求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设备,保证防盗门窗、报警器、保险柜等的完好、坚固及正常运行。
三、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院政[2002]31号),加强日常零星支出资金的管理,班上工作时充分管好用好保险柜设备,班后保险柜存放现金不得超过50元,原则上,多余现金一律回收入库,实行零存储;同时要加强支票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保管使用及办理支票,保证支票的使用安全。
四、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院政[2002]31号),及时向院档案室移交会计档案 ;对现行会计资料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时收集、保存、入柜、锁好,严防会计信息泄露及散失。
五、 建立健全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内部不相容职务的相互制衡机制,切实履行职责,互相协作和监督,保证财务内部运行的安全性。
六、本措施自2002年10月10日起执行。
财务处值班制度
按照学院《关于加强值班纪律的通知》(院政[2002]27号)精神,特制订财务处值班制度如下:
一、为加强学校财务安全管理,规范值班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值班安排
1、   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安排品学兼优的特困生2-4人对教办楼及财务处办公室进行8小时以外值班及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并安排一名学生在财务处办公室对面的仓库内夜晚住勤值班。
2、   节假日除安排学生值班外,财务处全体人员安排轮流值班,以加强值班力量。
三、            值班职责
1、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做到上传下达,政令畅通,通讯畅通,有情况及时处理。
2、   对突发事件和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带班领导。
3、   对收到的紧急电话内容,要及时处理,不得延误。
4、   遵守值班纪律,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不得脱岗、漏岗、替岗。如需替岗,须提前征得处领导同意方可。
5、   做好学校及部门的安全防范和稳定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            值班考核
1、   各值班人员要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   处领导或带班领导要随时检查或抽查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对不履行值班职责的,要在全处通报批评或会同教务处、学生处对值班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的各项评优资格。
3、   由于值班人员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从2002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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