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由于我院现金使用比例过高,公务卡支出占总支出比例过低,按济源市纪委和财政局联合发布的文件要求,从9月份起各单位要严格控制现金使用量,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济源市纪委将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降低现金使用额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要求从本月起,各部门在强制结算项目(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再进行现金借款和报销,不按要求执行的,将不再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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