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帐常识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9日 作者:
财务报账常识: 对报销凭证有哪些要求?
一、对外来原始凭证(发票)的要求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带有税检章或财政监制章的正规发票,各单位内部自行印制的无税检章或财政监制章的发票属白条子范畴,不具备报销功效。
2、发票名头应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称。
3、发票摘要应逐一填写所购物品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如果所购物品过多,无法在一张发票内填写,可在发票摘要处写明“详见附件”,或“详见明细清单”,另附由对方单位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清单。
4、外单位开具的用来报销的发票金额大小写必须完全一致,涂改无效。
5、发票各联要一次性复写,单联填写无效。
6、发票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或“现金收讫章”,或“转账收讫章”。
7、除金额外,发票上其它内容发生更改时,须在更改处加盖与发票本身一致的印章。
8、若原始发票丢失,可到对方单位索取原始凭证存根联的复印件,加盖对方单位的财务印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现金收讫章”及“转账收讫章”均可)后,可视同原始发票报销。
9、经办人、验收人、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在原始凭证(发票)的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除授权外,不可随意由他人代签。
10、报销凭证应按一定的顺序、类别,在小型票据粘贴单内整齐地呈鱼鳞状粘贴。
二、自制原始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仅限于使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印制的单据。
2、报销时应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报销单,内容要规范整齐。经办人涂改的数字,由经办人盖章;审批人涂改的由审批人盖章。
3、领取奖酬金津贴时,必须有经手人(制表人) 、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奖酬金表必须由领款人签字,不得一个人代签或一个人代写其他人姓名。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06 All Rights Reserved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版权所有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