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室部门工作职责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2日    作者:李磊

  教学督导室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育教学的督导和检查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坚持“以督促改、以导助建、导督并举、重在引导”的督导工作原则;
  二、负责制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评价意见和改进建议;
  四、采取听课、评课、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及时掌握和了解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协助教务处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和评价各教学单位贯彻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
  六、协助教务处对学院组织的各阶段考试进行检查巡视,对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促进优良考风的形成;
  七、协助学生处对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效果、操作技能、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检查评议,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八、参加学院及各教学单位举行的有关教学工作会议,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评选活动;

  九、积极承担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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