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3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初次创业的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并且创业地在我市辖区范围内。

二、补贴标准

每人5000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为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为实际控制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以上。

四、申报资料

1.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毕业学年大学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吸纳就业人数及经营记录有关单据;

4.《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五、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就业办)提交申报材料。其中:高校毕业生直接向市人社局就业办提交申报材料,市属院校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院校汇总向市人社局就业办提交申报材料,其他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按豫人社就业〔2014〕31号文件规定申请。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2.审核。市人社局就业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核对材料,并开展实地调查,审核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真实性,核实申请人是否为创业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并建立信息库。在《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上填写审核意见,提交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复核。

3.公示。市人社局就业办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公示表)(附件2),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4.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资金申请报告,连同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报账表)(附件3)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帐号。

六、申报时间

每年组织两次创业(开业)补贴申报工作:

上半年:4月15日至4月30日

下半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联系电话:0391-6636983

电子邮箱:jyscyb2011@163.com

联 系 人:赵  雨

附件1: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2:济源市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公示表)

附件3:济源市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报账表)

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源市财政局

                                2015年4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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