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督查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5年12月29日 作者:杨倩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纪委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督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25日

  二、督查内容

  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结合我院近期开展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风气,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学院纪委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查任务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政办、人事处、财务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纪委:要突出执纪问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检查再检查,监督再监督工作,对顶风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党政办:要加强公车管理,加强司机教育,执行好公车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要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要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

  人事处:要严格规范津贴补贴的发放,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等。

  财务处: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控制经费使用,禁止违规经费报销。

  以上各部门要制度相应的工作方案,在节日期间根据分工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全院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上报周报,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8日、15日、22日之前分别将督查情况报学院纪委,双节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请在寒假之前报学院纪委。报送地址:院纪委十楼审计室,以上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联系电话:6621022;联系人:杨丙南、杨倩。

  学院举报电话:0391—6621022

  举报邮箱:jsxyjjw@sina.com

相关文章: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