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06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安排意见
撰写时间:2006年09月08日 作者:杨倩

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确保国务院的决定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

  国务院决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春季开学起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对此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这一新机制的顺利运转。

  实行免杂费的地区,除按原“一费制”相关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再缴纳课本费。绝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未实行免杂费的地区,要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继续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不得向学生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督促各级政府调整教育支出结构,确保按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到位。

  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和不盈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提供服务和收费。

  (二)坚决制止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办学行为

  各地要加强对办学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要对以改制为名乱收费的学校,进行全面清理。凡经改制的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四独立”原则,否则要停止招生。严禁搞“校中校”、“一校两制”和以改制为名乱收费。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学校规划建设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经济承担能力相适应,坚持安全、节约、坚固、实用的原则,坚决纠正在学校建设中互相攀比、追求豪华、高额举债和规模超大等错误做法。要加强对学校在建项目工程的监督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控制标准和规模。公办学校建设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因建设向银行所贷款项,要纳入当地政府城镇建设投资规划,不允许通过高收费将还贷责任转嫁给学生和家长。

  (三)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继续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限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力争逐年有所降低;切实将择校生纳入当地统一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择校生要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总数的30%,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再提高;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自费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要按照报名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次招满。

  (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要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把学校招生资格和计划、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要加大对非法招生中介的打击力度,综合整治高考移民和违规招生问题;继续稳定高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提高或变相提高;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得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严格落实已经明确的相关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专升本收费标准必须与相应专业本科生相同,禁止以此提高收费标准;禁止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等违规收费项目;凡地方出台的政策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不符的,必须坚决纠正。

  (五)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

  对教辅材料(含各种形式的练习、测试题集)、报刊杂志等课外读物,要严格做到不强制统一征订和购买。要进一步加强发行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状况,对以“卖书号”形式出版教辅材料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教辅材料盗版行为。

  (六)全面清理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今年要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规范,不留死角。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收费项目,要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上半年,各地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10月底前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抽查。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认识到国务院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部免除学杂费,是惠及民心的大事;充分认识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工作领导,努力完成今年各项任务。

  (二)落实政府责任,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

  要督促各地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得到落实。加快对薄弱学校的改造,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的差距。

  (三)进一步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要继续推行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投标扩大试点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研究制订《关于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严禁在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环节违规收取费用的规定》。

  (四)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行为,加强学校服务性收费管理

  高校向学生提供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制订《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意见》和《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计算与核定办法(试行)》。

  (五)严格执行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教育收费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政府要按规定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转移支付中的教育经费足额用于教育事业。加强教育经费审计,严格教育经费使用和管理。要将学校的账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继续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要继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工作重点尤其要放在确保国务院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决定得到认真落实。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和高校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违规收费等行为。对违规收费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撤销职务。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

  要努力扩大社会监督范围,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今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创建活动工作座谈会,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

  各地要按照要求,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成各项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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