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5〕59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院2016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2016届毕业生。
(一)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本人为残疾人;
(三)已获得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材料具体为:
1.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1)低保证复印件、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复印件、最新一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本页复印件。如果没有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须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属于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2)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材料包括: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申请人本页。要求户口本户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为同一户号。如果不在同一户号下(含已迁出户口的),须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供养关系证明(加盖公章)。
2.申请人本人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仅提交身份证明和享受低保的证明(或最新低保金领取记录证明)。
3.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的,提交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尚未办理《残疾人证》或证件遗失的申请人,须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办理相关手续。
4.申请人为享受助学贷款的,须提供涵盖2016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以上申请人员须统一填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
(二)系部审核
各系部要安排专人办理,分管领导严格把关,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时须由所在系部审验原件。《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一栏必须填写由毕业生本人在济源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账号。
四、有关要求
(一)
(二)各系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对经查实虚报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审核不严或者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联系人:葛丹阳 电话:6621083
附件一: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 系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
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籍号:
学生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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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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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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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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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一寸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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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源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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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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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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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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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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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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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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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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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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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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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 )残疾毕业生(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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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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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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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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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报情况属实,申请领取求职创业补贴,请予批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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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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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填报情况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同意上报。
院(系)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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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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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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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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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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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开监督电话:0371—6969031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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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系201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填报系部(盖章) 填报日期:2016 年 月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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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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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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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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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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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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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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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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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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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申领对象代码:1低保家庭;2残疾;3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表格内填写代码。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