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8年08月30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8〕138号)要求,经过上级组织评审,我院共立项课题4项。现将《201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计划》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 主持人 承担部门 项目来源 下达部门
职业教育改革背景下提升高职文化基础课程的路径研究(2019-ZZJH-250)资助性计划 强丽 基础部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厅社科处
4-5 岁儿童会话能力研究—基于“儿童-成人”与“儿童-同伴”比较视角(2019-ZDJH-198)指导性计划 杨金焕 教育艺术系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厅社科处
河南省创新创业环境发展实证研究(2019-ZDJH-282)指导性计划 张艳清 经济管理系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厅社科处
濒临失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王屋琴书(2019-ZDJH-565)指导性计划 翟鑫 教育艺术系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教育厅社科处

一、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鼓励学校根据其研究任务匹配经费。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自筹或者承担学校统筹使用高校专项业务经费及事业收入予以支持。

二、一般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2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

1、资助性计划项目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成果已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要求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在中文核心期刊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且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同时,课题组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

2、指导性计划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项目,其最终书稿(打印稿)已经完成或正式出版。

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项目,一般要求课题组作为第一署名人在公开学术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篇。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项目,一般要求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检测查重率低于30%。应用性研究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和价值)。采纳证明单位包括高等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厅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大中型企业;基础性研究须聘请3位同行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专家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2位专家不得是本校人员。

三、项目采取动态管理,依托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和验收结项。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保障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与学校自筹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要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项目承担单位组织管理与项目执行、结项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申报名额的主要依据。

1.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性计划.pdf2.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导性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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