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为大数据汇聚小账本——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来了
撰写时间:2023年10月27日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我国已开展了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23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简称“五经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普查对象有哪些

  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有什么主要内容

  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本次普查有什么新变化

  本次普查最大的变化是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投入产出调查是为系统反映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组织实施的一项大型调查。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地收集基层数据,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实现经济总量和结构数据的更好衔接。

普查方法

  分为两个阶段:

  2023年8-10月,开展“地毯式”清查,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

  2024年1-4月,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普查登记;对个体经营户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

  依法依规开展经济普查

  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各项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对象如何支持与配合普查

  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对普查中获取的单位和个人资料管理办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普查数据如何发布

  普查数据将会以公报、新闻稿等方式,在新闻发布会及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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