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实施办法
撰写时间:2013年10月25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的课程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推动我院优质课程教学资源的师生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函2011〕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总体思路,深化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学院精品课程、工学结合优质核心课程的再建设和转型升级;推动学院公共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的教学改革及资源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建设目标

  “十二五”期间,学院将在已有课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支持建设10—15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一是在现有精品课程和工学结合优质核心课程的基础上,通过认真遴选,每年确定2-3门课程进行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转型升级。二是在公共基础课和选修课领域,结合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每年确定1-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建设。从而打造学院多类型、多层次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体系,为学院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更多更广泛的优质课程教育资源服务,并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对于建设成果好的课程将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选。

  三、组织管理

  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在学院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制订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和评价标准,组织专家对立项课程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并通过网上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实现课程建设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各系部需根据学院安排,考虑各专业的特色和优势、课程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做好系部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和建设工作,引领师生积极参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培育、建设和使用,实行系部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确保课程建设质量。

  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期为2年,如有特殊原因最多可延长一年。

  四、建设要求

  (一)课程要求

  所申报的课程须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课程教学在系部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二)团队要求

  精品资源共享课应该由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担任过本门课程讲授,具有讲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教师主持建设。建设团队结构合理,应包括专业教师和教育技术骨干,并要体现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特点,团队可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团队人数含负责人,不超过9人。

  (三)内容要求

  课程内容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四)资源要求

  应结合实际教学需要,以服务课程教与学为重点,以课程资源的系统、完整为基本要求,以资源丰富、充分开放共享为基本目标,注重课程资源的适用性和易用性。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2.拓展资源。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

  五、激励措施

  为了有效推动学院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工作,学院将拨付一定的经费支持,原则上每门课程提供8000元的建设资金,依课程的建设情况分批投入使用。通过立项时,拨付起动资金2000元 ;通过第一年年度检查,拨付资金3000元;建设期满,顺利通过结项,奖励3000元;经学院推荐,获得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奖励5000元。课程录相经费结合课程特点另行计算。资助经费经教务处审核,学院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学院将对通过结项验收的课程,授予“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对年度检查和结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取消其“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并不得再次申报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六、知识产权保护

  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而申报的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

  2013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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