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师调课制度》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5日

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调课手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制度》,现予印发,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附件: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制度

                                       2014125

  

  附件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调课手续,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教学安排

  课程表是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体现,包括上课的教师、时间、地点和起止周次等重要信息。每学期的课程表一经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调整,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调整的,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调课制度办理调课手续,同时各系部要严格控制调课次数。

  二、调课性质的界定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于因公调课,其余为因私调课。

  1.有学院或系部安排的出差、开会等公务活动;

  2.学院的大型活动或会议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3.学院安排的临时性重要活动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

  4.因课程教学内容需要,只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

  5.因产假、公伤等国家规定的休假需办理调课的。

  三、办理调课的程序

  1.任课教师需至少提前一天提出调课申请,并认真填写《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调课单》,(一式三份)。

  2.系部主任在审批时首先需确认是属于因公调课还是因私调课,并在《调课单》的对应项目后打,系部主任同意签字后,任课教师报送教务处审批。

  3.凡将课程调整为自习超过2课时(不含2课时)以上,或申请调课一次超过8课时的,除需经系部主任、教务处审批之外,还需报请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

  4.办理完审批手续后,在上课之前,任课教师务必将《调课单》一份留存教务处,一份报送教学服务管理室,一份报送学院督导室。

  四、其它相关要求

  1.为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原则上不能调为自习课。

  2.因各种突发性事件而确实无法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的,需在上课前口头向系部主任请假,系部主任同意后需在上课前向教务处说明情况,并委派教学秘书在一天内及时补办调课手续。

  3.办理完调课手续后,任课教师需及时将变更情况通知到学生。

  4.每学期教学周结束后,教务处将汇总教师调课情况,并进行公示。

  5.教师因私调课次数作为评定教学质量奖的指标之一(详见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体系》院政〔2011〕63号文件)。

  6.凡未事先办理调课手续,擅自调课者,一律视为教学事故,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处理。

  2014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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