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各级考试招生机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招生和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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