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撰写时间:2018年02月12日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做好学校2018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

第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规范考试、录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校国标代码:12768

        在豫招生代码:6280

第九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原学苑路2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研究和决定单招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招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者。

2.已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者。其中,非豫户籍高中起点的一年制中职生(随迁子女除外)不得参加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其资格筛选审核由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组织实施,省招办负责提供此类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报名信息。

3.对口生可以报考中专所学专业对应的大专专业,也可以跨科类报考其他专业。

第十四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1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80

3600

2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0

3600

3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40

3600

4

560103

数控技术

3

40

3600

5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40

3600

6

5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3

40

3600

7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0

3600

8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及自动化方向)

3

40

3600

9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80

3600

10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40

3600

11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80

3600

12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美容与装饰方向)

3

40

3600

13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40

3300

14

560707

新能源汽车技术

3

40

3600

15

630302

会计

3

40

3300

16

630302

会计(会计师方向)

3

80

3300

17

630701

市场营销

3

40

3300

18

630801

电子商务

3

40

3300

19

630801

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

3

40

3300

20

630903

物流管理

3

40

3300

21

6305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3

40

3300

22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3600

23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Oracle数据库运维工程师方向)

3

40

3600

24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Android开发工程师方向)

3

40

3600

25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80

3600

26

610205

软件技术

3

40

3600

27

610205

软件技术(JAVA高级开发工程师)

3

40

3600

28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40

3600

29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80

3600

30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3

40

3600

31

530501

有色冶金技术

3

40

3600

32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0

3600

33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0

3600

3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3600

35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BIM技术方向)

3

40

3600

36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施工方向)

3

40

3600

37

540502

工程造价

3

80

3600

38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40

3600

39

540101

建筑设计

3

40

3600

40

60060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

40

3600

41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40

3600

42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

3

40

3600

43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40

3600

44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

80

3600

45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

40

5600

46

650109

室内艺术设计

3

40

5600

47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40

5600

48

650125

美术(书法方向)

3

40

5600

49

650219

音乐表演

3

40

5600

50

640101

旅游管理

3

40

3300

51

640105

酒店管理

3

80

3300

52

600405

空中乘务

3

40

3300

53

600112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3

80

3300

54

620201

护理

3

440

4400

55

620201

护理(ICU方向)

3

80

4400

56

620201

护理(涉外护理方向)

3

40

4400

57

620202

助产

3

80

4400

58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0

4400

59

620301

药学

3

80

4400

60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200

4400

合计

 

 

3500

 

    备注:表中各专业计划仅作参考,在录取时,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报名

1.报名方式

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完成单招报名及报考我校的志愿填报。

2.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在官方网站公布审核后的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公布网址:http://www.jyvtc.com。3月30日8:00至31日18:00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招生服务大厅(沁园校区教办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第十六条  考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考试形式:对于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并且语文、英语、数学三门课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在C等级以上者,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其他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命题、组织的文化基础综合考试。

考试形式与考试科目: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共一套试卷,总分300分。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90分,英语满分9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计算机考核的方式,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

考试科目: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包括对其职业选择而进行的包括人格类型、适合领域、适合职业以及如何定位的测试。中职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针对中职毕业生所学的专业技能进行的实践操作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都为300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时间

科目

地点

2018年4月1日     (周日)

上午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沁园校区)

9:00-11:00

下午

文化知识测试

13:00-14:40

4.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励者计30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300分,二等奖者计285分,三等奖者计270分。获得地市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者计270分,二等奖者计255分,三等奖者计24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30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285分,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255分。

凡符合职业技能测试免考条件并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安排的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到本人参加测试的考场办理免考和成绩登记手续。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

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申请报考我校,经我校考核公示,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免试录取到我校相关专业学习。

凡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31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高考报名考生号到学校招生服务大厅领取《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

6.命题和阅卷

由学校统一安排,命题和阅卷人员全天封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7.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为60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方法: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90分,英语满分90分。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0%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65%认定。

文化基础综合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技能测试)考试中有任意一门缺考的,不再计算总成绩。

8.我校2018年单招考试工作,由纪检监察组全程全员监督。若有违规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相关条款认定与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专业身体要求:女生163—180cm,男生173—185cm,身体暴漏部位无明显疤痕。

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录取原则

优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的考生。

按照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办法”中符合条件考生后剩余总计划1:1.1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总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按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综合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以根据报名人数进行调整。单独招生计划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转入我院河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3.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单独考试招生、高技能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未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转学、转专业按照高校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校相关系部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九条  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招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委按照《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工作监督办法>的通知》(院纪委〔2015〕1号),对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单招工作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

单招工作时间紧,所有关于单招工作的信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一条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学生勤奋努力,积极进步,学校设立了多种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鼓励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以上各种奖助学金,每年评定一次,按时发放。对经济困难学生有资助措施,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三条  通讯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原学苑路2号)

网址:http://www.jyvtc.com

咨询电话:0391-6636611  6636622  

    传真:0391—6611068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济源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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