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员岗位职责(组织工作)
撰写时间:2009年09月10日

组织员岗位职责(组织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出有关党的基层组织机构的建立、调整、整顿意见,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开展争创“五好”党组织活动,组织评选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督促和检查党总支、党支部严格党内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安排党总支开好民主生活会。

四、定期组织党总支、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五、做好党员教育和日常管理,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切实提高党员素质。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负责征订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的报刊、资料。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考察、审核、公示、审批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等工作。

七、做好党内统计信息库的维护、更新和年终上报工作。

八、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会同党校做好基层党务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部召开的党建工作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简报。协助督促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十一、负责接待党建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对重点信访直接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十二、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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