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明确“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现将学校各楼宇的消防安全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一、责任区域
1.学校办公楼、教办楼、高新校区科教楼、全校灭火器、防火卷帘门的消防维修维护和自动消防联动系统的维修维护由保卫处负责;
2.学校学生公寓和一站式社区的消防维修维护由学生处负责;
3.学校教学楼和实训大楼的消防维修维护由教务处负责;
4.学校大学生活动中心和体育楼的消防维修维护由体育部负责;
5.学校餐厅、青年教师公寓、电房、后勤楼、医务室、物流配送点和全校室外消防设施的消防维修维护由后勤保障处负责;
6.学校大学生创业园和就业服务场所的消防维修维护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7.学校图书馆的消防维修维护由图书馆负责;
8.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消防维修维护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9.学校社团活动中心和阶梯教室的消防维修维护由团委负责。
二、工作职责
1.定期排查。学校各责任部门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主要检查学生宿舍、餐厅、图书馆、师生集会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存放点等重点部位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各楼宇的灭火器、消防栓、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是否有大功率电气和老化的线路,是否有电动车私自停放或充电行为;餐厅燃气使用设备和燃气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各楼宇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等,要进行全方位、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确定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2.日常维护。学校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本部门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做好消防基础设施、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的日常维护和日常维修。
3.宣传教育。学校各部门要利用例会、班会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要开展火灾警示教育、消防灭火演习和应急疏散演练,让师生掌握正确的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技能,推动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整体提升。
三、有关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职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强化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2.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年终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保卫处对各楼宇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问题进行通报。
保卫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