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使用电动车的暂行办法
撰写时间:2021年11月02日

随着学院的发展,目前在校学生已到两万多人。由于疫情的影响,对校园进行了封闭管理,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相对较长。鉴于学生在校园骑行电动车时带人现象较为严重,且行驶速度较快,加上乱停乱放现象较为普遍,给校园安全和文明创建带来了一定的隐患。112日上午,省教育厅又召开了秋冬季疫情防控专题视频电话会议,对秋冬季的疫情防控进行了再安排和再部署,根据会议精神和学院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学生电动车不允许进入校园非济源籍学生电动车如果已在校园,要以班级为单位到保卫处报备,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并且在校园不许骑行;

2.学校教职工电动车和服务于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人员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为了和学生电动车加以区别,以部门为单位到保卫处备案并办理手续后,方可在校园行驶;

3.外来人员到校办事不准骑电动车进入校园;

4.没有安装电动车牌照的电动车禁止进入校园;

5.共享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6.进入校园的电动自行车应文明行驶,礼让行人,禁止带人

7.经保卫处备案同意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须按学校规定定点停放定点充电

8.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情节较为轻微者,由保卫处通知所属部门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由宣传部按文明奖发放办法酌情扣发相关人员部分文明奖保卫处可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注销电动车进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负面影响大,由保卫处配合司法部门依法处

9.校内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愿意接受调解处理的,保卫处实施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由当事人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保卫处予以协助。

10.本规定自2021117日起执行。

 

                         

保卫处(武装部)宣传部 学生处

2021112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武装部 豫ICP备05001046号 地址:济源市济源大道88号 联系电话:0391-6621018
中科汇联承办,easysite内容管理系统,portal门户,舆情监测,搜索引擎,政府门户,信息公开,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