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济源市和学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升暨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学校创建办要求,决定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对车辆(含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进行集中整治。请全院教职工进入校园后,低速行驶,禁止鸣笛,按车位指示箭头依次停放,无停车位路段禁止停车。
宣传部、保卫处将派人员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检查,第一次进行警告处理,第二次将对车辆所有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扣除文明奖50元。
特此通知。
宣传部 保卫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