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艺术系实习管理及工作量二次分配办法
(试行)
为扎实做好我系顶岗实习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系部充分研讨,特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 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系主任;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主任;学工办主任
成 员:实习管理办公室人员,主要包括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专任教师
二、 实习分配原则
1.总则
顶岗实习工作量以教务处核发后的系部总工作量为基数,按85:15原则进行初次分配。实习指导教师总工作量占年度实习总工作量的85%,按其指导学生人数*单位学生系数(专业总工作量*85%/专业学生总数)进行计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学年总工作量的15%进行二次分配。
2. 二次分配细则
(1) 系班子责任工作量每人1%
系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区域工作划分,对所辖区域各专业实习工作负有领导和联系责任,负责督查和巡视等工作。
(2) 教学副主任管理工作量1%
教学副主任具体负责顶岗实习工作,包括全面协调和任务安排,对实习合作单位的审核,校企合作洽谈;协调举办系部岗前培训和双选会等工作。
(3) 教研室主任管理工作量2%
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所属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职责包括:对参与实习的师生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联系实习企业和岗位;实习资料的制定、印刷、发放;与实习单位的协调沟通,解决实习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承办顶岗实习岗前培训和双选会。
(4) 岗前培训及双选会办会工作量3%
由教学副主任拟定《岗前培训暨双选会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完成办会事宜。具备课时分配方案由宣传接待及后勤保障组、市场拓展组、实习指导教师组、培训讲座组等各组组长根据实际工作量大小协商分配 。
(5) 机动工作量3%
主要用于实习基地拓展、实习检查巡视、实习突发事件、优秀指导教师等项目工作,课题工作量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分配。如有结余课时,由系实习领导小组共同研讨分配。
未尽事宜和解释权属于我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教育艺术系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