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学院教学巡试制度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02日    作者:李磊

  为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发现并处理教学偶发性和突发性事件,稳定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落实教学规范,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检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巡视人员组成
  由督导室、教务处、学生处工作人员组成学院教学巡视组,负责巡视全校教学秩序。各教学系正副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本系教学巡查组,负责巡视本系各班教学秩序。
  二、教学巡视表的安排
  各系在学期开学前编制好教学巡视安排表,在开学前报教务处,开学第一天正常开始巡查,以保证学校每天的教学秩序的稳定。
  三、工作职责
  1、检查教学秩序的稳定情况。值日人员在教学楼巡视,促使师生自觉按作息时间上下课,杜绝教师旷教、学生旷课现象,特别是检查第1、3、7节准时上下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报教务处、督导室和相关教学系(部)主任做进一步落实和处理。
  2、巡视选修课、重修课的上下课和学生的到课情况。
  3、检查课堂教学环境情况。
  4、对教学偶发性事件负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巡视与教学相关的其它事项,发现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解决。
  6、教学值班巡视记录要如实、完整填写,以备查阅。各部门要保持值班巡视记录本的正常交接。

  7、教学值班记录作为教学工作考核的基础资料,应妥善保管,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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