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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 新闻作者:

  关于开展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和劳模的骨干示范带头作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在2024年“五一”劳动节前召开济源示范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根据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济源示范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办法》规定,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9年以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在学院近五

  年考核中获得优秀的一线教职工和科技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院拟推荐名额2人(其中1人必须是科技人员)

  三、推荐条件

  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院发展中,工作实绩突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创业、招生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个人劳动竞赛,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科技作品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文化体育艺术等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在教书育人、服务学生中有突出事迹的;

  (五)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传承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学院行政管理、教辅管理、后勤服务、节能减排、精准扶贫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程序

  (一)部门审核推荐。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推荐对象事迹简表和2000字主要事迹材料报学院工会,院工会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评出拟推荐对象。

  (三)党委会研究。根据评审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对拟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推荐上报评审。学院确定的拟推荐人选经公示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无异议后向宣教系统评审委员会上报,宣教系统评审后向示范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上报审定,最终报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审批。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和职工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优先推荐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劳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

  (三)获得过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不再重复推荐同级劳动模范。

  (四)院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

  附件: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事迹简表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关于开展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工会小组:

  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和劳模的骨干示范带头作用,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在2024年“五一”劳动节前召开济源示范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根据济源示范区党工委办公室 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济源示范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推荐办法》规定,现将有关推荐评选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9年以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在学院近五

  年考核中获得优秀的一线教职工和科技人员。

  二、推荐名额

  我院拟推荐名额2人(其中1人必须是科技人员)

  三、推荐条件

  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以高度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院发展中,工作实绩突出,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育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创新创业、招生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个人劳动竞赛,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科技作品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文化体育艺术等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

  (四)在教书育人、服务学生中有突出事迹的;

  (五)在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传承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推进学院行政管理、教辅管理、后勤服务、节能减排、精准扶贫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程序

  (一)部门审核推荐。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部门审核推荐,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推荐对象事迹简表和2000字主要事迹材料报学院工会,院工会会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等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二)成立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团(组)长和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名额评出拟推荐对象。

  (三)党委会研究。根据评审结果,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

  (四)公示。对拟推荐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推荐上报评审。学院确定的拟推荐人选经公示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无异议后向宣教系统评审委员会上报,宣教系统评审后向示范区劳动模范评审委员会上报审定,最终报示范区党工委、示范区管委会审批。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教师和职工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优先推荐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劳动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

  (三)获得过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不再重复推荐同级劳动模范。

  (四)院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

  附件:济源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事迹简表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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