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5年04月29日

学院各部门:

为保障新校区搬迁后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资产动态管理,结合学校搬迁工作进度,现开展学校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总体要求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请各二级学院/科室对所管属的资产进行专项清查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态,实行资产动态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工作透明度,降低资产管理成本,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保证各使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

(二)以问题为导向,真实反映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奠定基础。

  • 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控制相结合,加强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为学校绩效考核提供客观依据。

三、清查范围

(一)资产类别:清查各部门占有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家具、车辆、图书等资产。

(二)内容范围: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台账登记的全部固定资产。

(三)时间范围:入库时间至2025年3月31日前的所有固定资产。

四、清查内容

(一)固定资产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使用部门、保管人与使用人、存放地点等。

(二)资产使用状况:包括资产的在用、遗失、损坏、闲置等使用状态。‌通过高效利用、‌有序处置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充分发挥各类国有资产效益。

(三)资产账务信息:核对资产账目与实际资产是否一致,做到家底清楚,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时间安排

2025430-1031日。

本次国有资产清查分为组织准备、部门自查、学校抽查、问题整改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430515日)

1.各部门把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纸质稿盖章,负责人签字5月10日前交国资处

2.520日前各部门查、补本部门缺失的资产条码并粘贴,确保资产条码与实物相符。

(二)部门自查阶段(430530日)

1.各部门登录资产管理系统打印出本部门资产清单,对照本部门占有、使用、管理的各类资产实物,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进行,落实资产是否账实相符,使用部门、使用人、使用方向、存放地点是否准确,资产是否完整。资产信息有变动时要及时进行变更,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尤其对已调离本部门的中干和退休人员名下资产调拨情况加强检查;内部机构发生重大调整或人员重大变动的机构其原名下资产需及时完成调拨与接收工作,确保每项资产保管人与实际使用人一致。

2.各部门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对盘盈(有实物,但资产系统中没有)、盘亏(资产系统中有,但无实物)、资产账务错误等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损失和账物差异,按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与措施。

3.各部门自查结束后,写出本部门资产清查报告,连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盘亏明细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盘盈明细表》(见附件)(所有材料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于530日前交国资处办公室。

(三)学校抽查(61-615日)

部门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学校组织工作小组对各部门清查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四)问题整改(615日-1031日)

针对各部门在自查及学校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按照示范区财政局济管财〔2025〕43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六、处理方式

各部门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出现关于资产处理资料不全、实物遗失不见等资产盘亏以及记账错误、资产卡片重复录入等数据不实相关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送国资处。具体要求见示范区财政局《关于核查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相关问题的通知》(济管财〔2025〕43号)

(一)有账无实资料不齐全。实物已拍卖或报废的,应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非税收入缴款书、回收证明、注销证明等资料,有特殊情况的,提供情况说明等资料;资产调拨或无偿划转手续不齐的,提供调拨或无偿划转情况说明并附移交单或接收证明。(注:附属医院和市图书馆是否存在该问题。各部门不得私自处置资产,报废有残值收入的资产都要经上级部门审批)

(二)有账无实无法确认资产去向。按“账销案存”管理,各部门需提供鉴定报告、非税收入缴款书、承诺书等资料,其中承诺书要说明“该批资产处置程序不规范,若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及产生纠纷由本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落实”。(注:学院二级部门存在该问题需要提供调拨单或报废单等佐证资料)

(三)资产账务错误存在权属非本部门、但记载在部门账上资产的,应提供资产来源情况说明、证明材料和处置意见等,并附资产卡片信息、资产实物照片、记账凭证等资料。

(四)资产卡片错误。部门存在资产卡片重复录入的,应提交重复录入及资产卡片错误有关证明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要加强对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部门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资产清查工作负责人,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明确清查责任人员,开展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清查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工作,对本部门所有资产认真检查核对,切实做到全面、细致,确保账、物相符。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不得瞒报虚报。逾期未反馈者,将被视为资产信息无误,后续如发现问题,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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