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管理奖罚制度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10日

  为更好的服务师生员工,保护商户的合法权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定期进行综合评比,并对第一名挂文明商户流动红旗和现金奖励100—300元;

  2、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协议书》中相关规定所处罚的罚金,用于奖励无违约、违法的商户(奖励50—200元);

  3、在创建活动中积极配合,受到上级部门表扬的奖励300—500元。

  二、处罚制度

  1、食品流动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等相关证件要齐全,并张贴到店内鲜明位置,台账记录要规范,否则,罚款500元;

  2、禁止向未成年学生售烟酒,超范围经营、店外经营,店外乱推、乱放、乱贴、乱挂、垃圾不及时清理罚款300元;

  3、不准经营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三无产品”、自行加工食品,店内不得存放过期食品,否则罚款1000元;

  4、寻觅滋事,无理取闹,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罚款2000元;

  5、若遇上级部门通报、罚款,除自行承担外,再罚款2000元。

  

后勤商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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