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_
撰写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政〔2025〕89号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校内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11月13日

校内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校内住房管理,优化公寓资源配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校内住房包括青年教师公寓和专家公寓,是学校为解决短期住宿需求提供的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由后勤保障处负责日常管理,人事处协助开展入住资格审核工作。

第三条 公寓管理遵循“公平公正、严格审核、动态管理、限期居住”原则,优先保障无自有住房、通勤困难的青年教师住宿需求。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入住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青年教师公寓

1.本校在职在岗青年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以申请当日为准),高层次人才按引进时约定的年龄执行。

3.济源市房管部门确认主城区二环以内无自有住房(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等)。

4.未享受学校其他住房福利。

5.学校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情形(如孕期、哺乳期等)。

6.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严重违纪违规记录。

7.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校企合作、盟院合作短期用房人员。

(二)专家公寓

1.申请入住专家公寓的需是学校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

2.由部门、人事处和后勤保障处等相关部门提出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第三章 审批程序

申请入住的专家公寓人员和校企合作、盟院合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其余人员按照“个人申请—部门审核—人事处审核后勤保障处审核—签约入住”流程,每年集中受理2次入住申请(3月、9月),特殊情况可按“特事特办”原则单独审批。

个人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部门提交《青年教师公寓入住申请表》,并附以下材料:

1.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配偶及子女情况)。

2.济源市区内无房证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3个月内有效)。已婚的需出具配偶在济源房产证明。

3.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如特殊困难说明等)。

(二)部门审核:部门对申请人身份、在岗情况、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

(三)人事处复核:人事处审核申请人聘用关系、年龄、住房福利、违规违纪等情况。

(四)后勤保障处核查房产证明材料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的入住条件,优先安排本校正式在编职工,其他人员根据人事处审批通过的先后时间及公寓资源存量安排入住。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接到入住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到后勤保障处签订《青年教师公寓租住协议》,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四章 退出机制

入住专家公寓人员和校企合作、盟院合作人员按合同约定按时退出。其他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须主动或被动退出公寓:

(一)主动退出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如购房、调动、离职等)需提前退出的,后勤保障处提交《退房申请》后办理退房手续。

(二)被动退出

1.资格失效退出:后勤保障处在核查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通知其限期退出(一般为30日内):

(1)按合同约定入住期已满。

(2)在济源主城区二环以内购买或获得自有住房(自购房合同备案或不动产登记之日起满3个月)。

(3)开始享受学校其他住房福利。

(4)不再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5)婚姻状况变化导致家庭住房条件不再符合入住要求。

2.违规退出: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后勤保障处可立即终止租赁合同,要求其7日内退出,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1)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给他人,或改变住房用途的。

2损坏公寓设施且不按要求维修或赔偿,或擅自改变住房结构不按要求恢复。

3)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如在走廊内做饭、使用液化气罐和大功率电器,在房间内酗酒赌博、饲养宠物影响他人作息、拖欠费用等经提醒仍未整改。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住资格。

退出流程:

(一)后勤保障处向需退出教师发出《退房通知书》,明确退出时限和要求。

(二)后勤保障处与教师共同查验住房及设施,签署《退房验收单》。

(三)完成退房手续后,《退房验收单》到财务处退还履约保证金。

逾期未退出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超期时间按原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费用。

(二)学校发出退房通知后仍不执行的按校规校纪处理并将室内物品强制搬出。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十条 每人或每对夫妻限住一个房间。居住期限:单次租赁合同最长时限不超过2年,合同期满再次申请住房的,学校综合具体情况研究后决定是否批准,但每人最长居住时间原则上合计不超过4年,特殊情形可报学校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专家公寓的装修、物资配备由国资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已配备的物资由后勤保障处统一管理,入住人员按5元/㎡?月缴纳设施维护费,物业费、水电气暖费等费用自理。经学校研究同意的盟院合作、校企合作人员公寓短期不再缴纳物业管理费、水电暖费用,超过6个月的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其他人员第一个合同期费用标准为:物业管理费每间60元/月,水费每间15元/月,暖气费每个供暖季每间150元;用电自行充值后使用。第二个合同期的缴费标准:物业管理费每间200元/月,水费每间15元/月,暖气费每个供暖季每间300元;用电自行充值后使用。合同期内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如有提前退出情形,按月结算实际费用。

第十二条 居住人应爱护公寓设施,不得擅自装修、改建,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居住人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存放危险物品,发生安全事故的,按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处理。

第六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院政〔2023〕51号)同时废止。

附件:1.青年教师公寓住房申请表

2.青年教师公寓租住协议

3.公寓退房申请表

4.公寓退房验收单

5.公寓退房通知单

6.临时人员住房申请表

7.专家公寓住房申请表

8.专家公寓使用协议


附件1

青年教师公寓住房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婚姻状况

职工身份

在职在岗职工□    外聘教师□    引进高级人才□

是否家属同住

租住期限

申请理由

本人承诺

1.本人已熟知并自愿遵守《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本人如有违反《校内住房管理办法》行为,自愿接受相关条款的处罚及处理意见。

承诺人:                日期:

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人事处

审核意见

后勤

保障处

审核意见


附件2

青年教师公寓租住协议

为加强校内住房管理,根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文规定,对符合租房条件人员签订如下住房协议:

一、租住期限:从          日始至          日止。

二、租住地点及房号:青年教师公寓    室

三、收费项目:物业管理费每间  元/月,水费每间  元/月、供暖季暖气费每间  元,履约保证金1000元。

四、超出租住年限的,按照《校内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五、物资配备:房间配备床   张、椅子   把、办公桌   张。

六、损坏物品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校内住房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赔偿。

七、退出机制按照《校内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后勤保障处:(盖章)                租住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寓退房申请表

姓名

所在部门

房间号

联系电话

退房日期

退房原因

退宿要求

1.保持房间整洁;

2.保证无资产损坏;

3.结清住宿期间所有费用。

申请人

日期


附件4

公寓退房验收单

姓名

所在部门

房间号

联系电话

退房日期

费用结算

截止日期

退宿情况

1.房间是否干净  □ 干净  □ 不干净

2.有无损坏资产  □ 有   □ 无

(1)损坏物品名称、数量及单价:

(2)损坏物品总价:  

3.费用结算情况:

               

签字确认

住户签字:                  验收人员签字:

后勤保障处意见

说明:教职工退房手续办理完成后,凭此表退还履约保证金


附件5

公寓退房通知单

姓名

所在部门

房间

通知日期

退房日期

退房原因

退宿要求

1.保持房间整洁;

2.保证无资产损坏;

3.结清住宿期间所有费用。         

说明:如有问题请联系后勤保障处6621055

附件6

临时人员住房安置申请表

申请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房间性质

青年公寓□专家公寓□ 

房间数量

居住人姓名

申请理由或依据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人事处

审核意见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校领导

审核意见

后勤保障处意见

                        

                        部门盖章

附件7

专家公寓住房申请表

姓名

所在部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职工身份

正式在编职工 □    外聘专职教师 □    引进高级人才 □

是否家属同住

租住期限

申请理由

本人承诺

1.本人已熟知并自愿遵守《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2.本人如有违反《校内住房管理办法》行为,自愿接受相关条款的处罚及处理意见。

承诺人:                日期:

所在部门审核意见

人事处

审核意见

校领导

审核意见

后勤

保障处

意见

附件8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专家公寓使用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交付乙方的专家公寓使用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房屋地址

学苑小区    号楼     单元       室,面积    平方米,配套房号   。

二、租赁期限及费用

(一)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公寓费用:按照5元/㎡?月收取设施维护费,每月  元,每年按12个月计算,每年共计¥         元(大写:            )。后勤保障处每学期末按照实际情况列出缴费明细,经公示后由财务处代扣。

专家公寓的物业费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定期收缴,燃气费、水费、电费、暖气费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乙方租赁期间,网络费、有线电视费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协议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使用,则必须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住协议。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向甲方承诺,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二)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可以对房屋内家具进行重新布置。协议期满后,乙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的家具、电器等设施完好无损交付甲方。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未经甲方允许的改造项目,甲方有权要求其拆除。期满后,乙方投入的不可拆除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墙砖等)无偿归甲方所有,其余所有物品及垃圾需清理干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装修改造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四)乙方自行加装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乙方应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各类损失,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五)乙方入住期间,应严格遵守《校内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若需变更或解除协议,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二)在入住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该房屋,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未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房屋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如在走廊内做饭,使用液化气罐和大功率电器,在房间内酗酒赌博,饲养宠物影响他人作息、拖欠费用等经提醒仍未整改的

5.租住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调离学校或长期(超过3个月)不居住的,应及时办理退房手续。不及时办理退房手续,拖欠房租或因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累计一个月以上的,后勤保障处有权将房屋收回。

(三)协议终止时,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房屋实际租金及其他预付费用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逾期未退出的,超期时间按原租金标准的3倍收取。

五、附则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三)本协议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承租人):

 

        后勤保障处                身份证号码:

电话:03916621066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11月1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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