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6年03月14日

学校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6〕62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限额申报,择优推荐,指标配额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并能够遵守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有关管理规定;有负责教育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和完善的科研管理制度;能够提供开展课题研究的必要条件,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三)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或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重大招标、重点、一般、专项)未结项者不能申报;2026年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主持人不参与本年度课题申报;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不满三年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

  (四)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应在《申请书》中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依据《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研究期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和课题组成员调整。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

  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 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申报

  申请人可通过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管理系统(http://hnjk.hnedur.com/hofesp/assets/new/login-enter.html)进行申报,平台将于2026年3月20日0时至4月5日24时上线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平台开放前, 申请人可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与评估院下载《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 (见附件 1)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2)先行做好“课题设计论证”和“研究基础”部分的准备,其他部分可以在平台上直接填写。所有申报人请在2026年3月25日前向科技外事处提交纸质申报书一份,经组织审核后择优推荐。

  符合推荐条件的课题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填写并上传《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 PDF 版本 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科技外事处将在 2026 年4月5日12时之前完成审核工作,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6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见附件 3)扫描件及审查合格、在限额之内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省教科规划办。

  附件1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6 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书.docx

  附件2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附件3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6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程光辉

  电话:6621028

                                 科技外事处

                                 202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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