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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证办理、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08:45    作者:jyvtclib    浏览:

一.办证程序

1.市民个人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到图书馆办证处填写《图书馆社会读者登记簿》,并交纳100元借书押金后,即可免费办理。

2.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在编教职工持校园卡到办证处注册办理;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已注册录取的学生,入学报到后由图书馆统一注册办理。

二.借阅证使用

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市民个人借阅证为永久有效。

3.技术学院学生借阅证有效期限为3年(本科生4年),中途离校者需到图书馆办理注销手续。学生毕业前所借图书必须归还,否则影响毕业证发放。

三.补证

借阅证出现丢失、损毁等不能正常使用情况时,读者可以到图书馆补办借书证。

补证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并交纳借阅证工本费20元。

四.退证

读者借阅证到期,或者在有效期内因工作调动、违反图书馆有关规定等原因需永久停用的,须办理退证手续,不得转让他人。

1.到借还书处还清所借图书,如书刊丢失或损毁,按规定赔偿。

2.读者凭个人有效证件和借阅证到办证处退证。

3 2011510之后办理借阅证的读者,如借阅证丢失需交纳20元借阅证工本费。

五.挂失

借阅证丢失、损毁时,读者要及时挂失。如不及时挂失,该借阅证所借出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

1.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借还书处办理挂失。

2.补证前若找到原证后,可持有效证件到借还书处解除挂失.

注:借阅证挂失期间无效,但一经发现使用,视为非本人使用,图书馆有权没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吊销

读者有违反图书馆相关制度的,如图书超期不还、破坏阅览秩序、损毁图书、偷窃书刊报纸及其他资料,图书馆有权吊销其借阅证,吊销期限为112个月。

七.办证地点及时间

1.办证地点:图书馆二楼大厅办证处;电话:0391--6692740

2.办证时间周一上午;周二、周四、周六、周日全天

冬季: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30.

夏季:上午 8:00-11:30  下午15: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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