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做好2012年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师资水平,根据2012年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和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对今年的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师资培训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职责权相统一的原则;中青年教师重点培养的原则;结合系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有计划、有检查、分期分批进行的原则。

  二、系部专业教师的学历进修、半年以上的脱产培训、出国培训等由人事处负责,根据学院专业建设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结合学院实际,拿出具体意见,经学院领导研究后实施。

  三、教师下厂实践、课程进修以及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到其他高校考察学习半年以下的由系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实施。辅导员学历进修、脱产培训,经系部、学生处同意后报人事处审核批准。系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一些其他形式的培训。系部根据切块经费,在本学期开学初制定出年度师资培训计划。

  四、各系可以根据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实施意见》文件(院政[2011]58号)的要求,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采用灵活的方式安排专业教师下厂(限实训基地)实践。各系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教师下厂实践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并将下厂实践的详细情况报人事处备查。有关部门和学院领导将不定期对教师下厂实践情况进行抽查,对无故不在岗的教师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或请假的,要提前报到系部和人事处。今年11月份将进行双师认定。请各位专业教师按照学院《双师素质教师培养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完善自身条件,尤其是下厂实践时间,积极申报。

  五、做好新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做好新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各系部根据《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培养办法》(院政〔2006〕29号)的规定,做好新教师的培养工作。使其尽快适应学院教学工作的要求。

  六、根据有关要求,教师进修培训和下厂实践要在实施前进行审批和备查,结束后上交有关资料进行存档。培训结束后一般应提供培训证书或写出培训总结。下厂实践应提交实践经历档案。

  七、请各系部将2012年师资培训计划在3月2日前经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备案(电子版发至邮箱:rsc6621017@126.com)。各系部报一名负责教师进修培训和下厂锻炼工作的联系人。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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