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撰写时间:2019年10月08日 作者:

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媒体舆情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媒体舆情造成的损害,维护学校稳定和谐发展局面,维护学校声誉和广大师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济职文[2019]5 号)和《中共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网络舆情管理处置办法》(济职文[2018]25号),制定此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媒体舆情,是指发生和影响范围较大,可能或已经对学院形象、声誉产生负面和消极影响的报道或言论。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

组 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安全稳定、信息化建设的院领导

成 员:党委宣传部、党政办公室、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具体负责媒体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各成员单位工作分工如下:

1.宣传部:负责应急处置组日常工作;对媒体舆情进行日常监测;协助召开舆情研判会议;协调有关部门作好舆情调查;向上级舆情情况上报;做好媒体舆情处置信息对外发布。

2.党政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对媒体舆情处置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配合作好上级部门的协调联络。

3.学生处:会同各系部,做好涉及学生媒体舆情的应急处置;

做好涉事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4.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做好涉及教职工的媒体舆情的应急处置;做好涉事职工的思想工作。

5.保卫处:负责舆情信息收集;做好舆情应急处置期间的安全管控;配合查找有害信息发布人员。

6.实验实训中心: 负责网络技术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络信息监控工作及技术处理;配合查找有害信息发布人员。

三、处置程序

1.舆情监测。宣传部要通过网络舆情监控系统和人工方式,加强对涉及学院的媒体舆情进行监控,各部门要安排信息员加强对涉及本部门的媒体舆情进行监控。

2.发现舆情。一旦发现或监控到与学校或本部门相关的负面信息、重要信息、敏感信息, 发现人要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或者 向 学 院 媒体 舆 情 突 发 事件 应 急 处 置 组报 告 ( 宣 传 部 :13838933602, 6611077,党政办公室: 6621000,保卫处: 6621018)。

由应急处置组办公室填写《舆情报告》,报应急处置组。

3.分析研判。接到舆情报告后, 应急处置组负责对舆情进行跟踪、分析和判断,把握舆情发展走向,提出处置建议。如舆情重大,应及时向学院汇报,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部门汇报(市委宣传部: 6633596,市委网信办:6633687)。4.迅速核查。对舆情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由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通知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调查结果,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5.应急处置。

经查证,舆情反映属实的,报请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查处结果经学院研究同意后,由应急处置办公室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择机向社会公布,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

经查证,舆情反映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调查组和涉事部门要迅速组织拟定真实情况报告,经应急处置组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真实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经查证,属恶意造谣、干扰学院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由涉事部门负责,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6.舆论疏导。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一旦发生突发舆情,各部门要在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的指导下,在网上及时发帖跟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网上热点,主导舆论发展,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必要时邀请新闻记者撰写评论文章,进行专家解答,以专业权威的信息赢取网民的信任。

未经学院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审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学院名义发布信息。

7.总结通报。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处置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后果、影响,提出改进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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