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做好宣传、收集、上报工作:
一、资助项目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部分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二)学费减免
1.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
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单招方式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三)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对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实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
二、申报程序
(一)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一式两份,需贴一寸红底照片),加盖学校财务处及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后,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绑定学校财务系统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偿还贷款计划书。
(二)学费减免
登录全国征兵网填报、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一式两份,需贴一寸红底照片),加盖学校财务部及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章后,随《退出现役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送时间及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在9月23日前,将六类资助项目电子统计表(详见附件1-7)和纸质版申请表报至学生资助中心成坤老师处审核。
2.9月26日-9月30日,学生资助中心将向各二级学院反馈省系统数据录入情况,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对数据,核对无误后,将六类资助项目统计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至学生资助中心成坤老师处,避免出现漏报、重报现象。
3.10月10日-10月1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材料,审核完成后上传至国家资助系统。
4.为切实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保障服兵役学生充分享受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学生处要和各二级学院形成闭环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本次报送工作,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员负责省级系统录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省级系统和纸质材料审核,同时完成国家系统录入工作。
5.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学生资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申请并获得资助。
附件:
1.2024-2025学学年地方高校(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2.2024-2025学年地方高校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明细表
3.2024-2025学年地方高校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4.2024-2025学年年度退役入学资助汇总表(学校)
5.2024-2025学年年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明细表
6.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仅限退役后2025年秋季学期在校在读学生填写)
7.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统计表
学生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