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优秀学生典型,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发广大学生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历练品格,提升素质,在全院广大学生中形成积极进取,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制定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4年4月-5月
三、评选类别
第二届“十大校园之星”分别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自强之星、诚信之星、体育之星、学干之星、才艺之星、志愿之星、技能之星、创新之星等十项类别。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有奋发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班级量化考核成绩每学期都在良好以上。
2.具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和强烈的求知欲、上进心,勤奋学习,成绩优良。
3.有比较突出的事迹,能切实发挥榜样模范带动作用。
(二)评选具体条件
1.文明之星
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生活俭朴,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积极参与文明宿舍、文明班级和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2.学习之星
勤奋好学,刻苦专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并且能够帮助他人一起提高学习成绩,积极参与各种学习竞赛活动,在历次各类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获得过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上奖励。
3.自强之星
学业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不怕挫折,自立自强,人格高尚,在校期间经常参加各类勤工俭学或兼职活动,受到老师、同学的公认和好评,并获得过国家助学金或学院奖学金以上奖励。
4.诚信之星
在拾金不昧,遵守诺言,为人诚实,讲求信用,提前还贷等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肯定和好评。
5.体育之星
热心推广体育运动,带动和影响其他同学一起进行体育锻炼,组织各类体育比赛活动,代表学院积极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所在团队或个人表现优秀,取得优异成绩。
6.学干之星
担任各级学生组织主要干部,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乐于奉献,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且学习优秀,获得过学院及以上奖助学金。
7.才艺之星
在文学、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动漫、舞蹈、歌唱等方面有一定特长和造诣,并积极参加和组织相关的社团和比赛活动,所在团队或个人在各级各类相关比赛和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优异成绩。
8.志愿之星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和带动周围同学参与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事迹突出,受到校内外一致好评,并获得表彰。
9.技能之星
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勤于训练,有突出技能,并且获得相关机构认定的技能证书2个以上,在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10.创新之星
具有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精神,有发明创造和小制作,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
五、评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各系部初评 (4 月21日—5月10日)
各系部要根据通知要求,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精心组织,采取逐层选拔的方式,在确定“系部之星”的基础上,每类典型推荐1名候选人上报评审委员会,并将推荐人150字以内事迹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第二阶段:评审委员会评选(5月12日—5月16日)
届时评审委员会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集中评选,评选出每类星候选人前2名。
第三阶段:举行“十大校园之星”评选会(5月22日)
学院召开第二届“十大校园之星”评选会,通过候选人演讲、PPT展示等环节,通过教师评委、学生评委打分和参与系部学生投票方式,拟确定第二届“校园之星”正式候选人10名。经全院范围内公示后,确定第二届“校园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和宣传
评选活动结束后,学院将在迎新晚会或其他重大场合为第二届“十大校园之星”和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并通过报告会、版面、网络和校内外各种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十大校园之星”的突出事迹,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推广:通过报告会、网络等各种宣传途径与全院学生交流学习。
六、活动评审委员会
主 任:王向军
副主任:丁 鹏 付中联
成 员:宗林莉 汪柏华 陈岗林 肖合全 王锐利
张鹏杰 张九强 李 杰 朱喜霞 王文东
张沛朋 孔利霞 樊景峰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十大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求真务实,严格依照评选办法实施,把好质量关,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