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常规教学检查的通知
期中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为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定于第十二周至第十三周进行,检查1-11周所有教学资料。希望各系(部)高度重视,全面检查教学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及时进行总结与反思,切实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教学质量。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分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内容
1.课程教学检查内容:课程标准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教案、课件、平时成绩记录、作业批改等情况。
2.集中性实践环节教学检查内容:集中性实践环节的计划、指导记录、考核、总结及学生实践报告等资料;毕业生顶岗实习的计划、安排、指导记录等资料。
3.教研活动检查内容:教研活动计划、记录等资料。
二、系(部)自查
各系(部)应成立相关检查小组,对本系(部)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了解教学工作中发生的实际情况。
1.理论教学、理实一体化、课内实验任课教师需填写附件一。
2.集中性实践环节(含顶岗实习)的指导教师需要求填写附件二。
3.系(部)汇总各教研室所填写的附件一、附件二,并填写附件三,于11月21日前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电子稿和打印稿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学院抽查
为做好本次检查,学院将成立期中常规教学检查小组,随机抽查教师的整个教学过程和相关教学资料。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需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检查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的相关资料,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完善。
2.上课教师必须携带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学生平时成绩记录表等相关教学资料。
3.学院抽查时间为11月24日-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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