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例行公开制度
撰写时间:2014年12月28日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务校务例行公开制度

 

    为规范学院党务校务工作,实行党务校务公开,根据上级有关实行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按照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凡属《中共济源市委关于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济发〔2011〕15号)、《中共济源市委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济发〔2011〕16号)和其他党政政务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主要包括:

    (一)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三)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不准收送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

    (五)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六)学院管理改革密切相关的事项。

    (七)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八)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校务其它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 

    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学院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学院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全院职工大会、党员大会、小组会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人事任免、干部培养等内容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执行。 

    三、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公开的形式

    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内会议、文件、公开栏、校园网站、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校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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