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7年06月14日浏览次数:

 院政〔2017〕39号                        签发人:陈学军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7〕16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提升校园安全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实验实训室是开展实验实训教学的主要场所,参与学生人数多,教学任务量大,仪器设备和材料种类多,潜在安全隐患与风险复杂。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系部、专业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组成的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宣传、安全氛围建设、安全大检查等。保卫处对全院实验实训室的消防安全负责。各教学系部主要领导是本系部管辖实验实训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的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和任课教师为实验实训室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安全机制

各系部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采用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等多种方式,创新利用传统课堂、讲座、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对师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教育。对新入学的学生要发放《实验实训室安全手册》并签订《安全承诺书》实验实训室要有醒目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标语和宣传版面等。通过不同方式,多种手段,做好每年至少两次师生安全集中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要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各系要对师生进行实验实训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场所

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机制,规范安全管理。各系部要制定和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实验实训室值班值日制度,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值班记录,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师生的应急意识和现场救援实效和实战处置能力。   

三、开展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学院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要求标准,加强对全院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初、学期末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值班值日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6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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