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撰写时间:2012年12月25日浏览次数:
一、各鉴定所(站)或参加考核鉴定的单位在鉴定合格后,须认真填写《济源市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批准后,领取空白职业资格证书。
二、职业资格证书打印由专人负责,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证书。
三、职业资格证书打印人员严格按照《济源市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登记表》,进行证书打印。
四、职业资格证书承办人,在打印好的证书评定成绩栏目下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印章,在发证机关下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专用印章,在证书照片右角处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五、各鉴定所(站)或参加考核鉴定的单位负责将证书颁发个人,并将《济源市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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