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要求
撰写时间:2016年09月21日浏览次数: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要求

各系部:

    根据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考生电子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豫职鉴[2016]19号文件)精神,201691日起,凡参加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的考生,在报考时应该按规定要求提交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签到表、职业资格证书等处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

二、照片背景应为淡蓝色,要求不着与背景颜色相近的服装,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眼睛应正视镜头,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及痣、胎记、疤痕等完整清晰,不被头发遮盖,头发不能侧向一边或大范围倾斜。

三、常戴眼镜的考生可以佩戴眼镜,镜框不能挡住眼睛,镜片无反光。

四、因宗教原因需戴头巾者,眉、眼、鼻、口、脸、两耳轮廓必须清楚呈现。

五、图像规格:图像为24RGB真彩色,JPG格式,以考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件号命名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宽高像素比例建议为118PX: 146PX

六、不符合规格的照片将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和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果由提供照片者自负。

七、各报名系部应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每个考生明确照片规格,按照要求提供个人电子照片。

八、在向报名系统录入考生个人信息时,各经办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准确上传考生本人照片,不得漏传错传,并要求信息提供者进行现场核对确认。

九、考生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正确信息如有错误及时通知系部经办人员改正,信息生成上传后将无法改正。如错误是考生核对不认真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如错误是系部经办人员造成的后果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如是学院鉴定所造成错误由鉴定所经办人员承担责任。

十、考生同时还填写纸质报名登记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二寸蓝底免冠近期照片1张(同电子照片一致)贴登记表上,纸质材料、电子稿填写完毕后由系部经办人员同时转交实验实训中心技能鉴定所经办人员。

十一、各系部每学期需要技能鉴定培训考试请提前1个月先预报到学院鉴定所,系部提供预报考生大概人数、工种、级别、考试时间地点、监考人员信息等资料。

2016920

实验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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