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撰写时间:2023年12月25日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1.各二级院部要高度重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如无特别说明,各项内容仅需填报2023年度数据,即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所有空格均需填写,项目空缺的填“无”或“不符合”,数据没有的填“0”。

二、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填写完成后加盖二级院部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于1227下班前报送至信息技术管理中心办公室(实训B楼410-1室)翟红宇老师处,同时报送电子稿。邮箱地址:zhaihongyu@jyvtc.edu.cn

2.规范文件名称。年度报告统一命名为“(二级院部全称)2023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3. 表格行数可据实调整,不设附件,请做好相关数据支撑材料的存档工作。

信息技术管理中心

                         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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