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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人”工作制度
作者: 撰写时间:2015年03月01日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德育建设,调动全系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下简称“三育人”)的积极性,构建全员育人的有效机制,营造全方位大德育的工作氛围,促进“三育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育人”的主要工作对象是青年学生。“三育人”的最终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高质量地完成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任务,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公安合格人才。育人是学院一切工作的中心,是全体教职工的神圣职责。
  第三条  教职工是“三育人”工作的主体。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道德品质高尚,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学院以育人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
  第四条  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加强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落实有关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把育人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各个方面,形成全方位育人格局,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使“三育人”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章  教书育人

  第五条  教书育人是“三育人”工作的重点。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体,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职责。每位教师都要充分认识教书育人的重要性,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肩负起自己的责任。
  第六条  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在教授专业业务知识的同时,将科学的政治理论和理想信念渗透到课程和学科之中,将德育寓于专业课教学中,使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受到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教书育人的核心是端正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教书育人的基本要求:
  (一)教师必须具备公安民警和人民教师应有的素质,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职业道德、文明的行为习惯、渊博的专业知识,注重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给学生做出榜样。
  (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努力钻研业务,履行教师职责,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把传授专业知识与进行思想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德育渗透到学科领域,渗透到教学全过程。
  (三)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和心理体能等各方面健康发展。
  (四)关注学生的思想政治进步,经常深入教室、宿舍,了解学生,帮助学生解决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的实际问题,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三章  管理育人

  第八条  全系教职工,主要是学生工作人员是管理育人的主体。
  第九条  管理育人是指管理工作者在立足本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做好管理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育人意识,围绕学院育人的总目标,发挥管理工作的育人职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十条  管理育人的基本要求:
  (一)管理工作者要注重提高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树立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工作要服务和服从于育人这一根本目标,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师生服务。管理工作者要做到既懂得管理规律,又懂得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做好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处处严以律己,模范地遵守院规院纪,以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以高尚的情操感染学生,以模范的行为带动学生,以出色的工作影响学生,将育人工作贯穿于言传身教之中。
  (四)关心爱护学生,对违反院规院纪的学生,要及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到严格管理与耐心教育相结合。
  (五)要正确处理思想教育与管理的关系,把思想教育贯穿于严格管理之中。在工作中广泛接触了解学生,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和思想动态,使管理工作对育人更有针对性。加强和学生的沟通了解,增强与学生的感情交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四章  服务育人

  第十一条  服务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是服务育人的主体。
  第十二条  服务育人是指服务人员以出色的工作、良好的形象,通过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十三条  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自觉地把服务与育人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把服务育人落实到工作中,贯穿于言传身教中,通过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言谈举止,影响教育和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周到,积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场所管理,为学生创造舒适优雅的生活、学习环境。
  (五)及时了解学生的要求,帮助解决各种困难,并将学生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育人工作。
  第十四条 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关心学生,做好深入细致的育人工作;教师也要立足本职,搞好服务。

第五章  考核

  第十五条  “三育人”工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其业绩作为晋职、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不认真履行“三育人”职责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不能评优;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学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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