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济源市第十五批专业技术
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党组(党委),市重点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励专业技术人才多出、快出优秀成果,为把济源建设成为又富又美的区域化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济源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济组文〔2005〕42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济源市第十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
(二)近四年(2013年6月以来)取得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前六名)或三等奖(前四名);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省实用社会科学奖一等奖、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首位);获得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获省厅、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两名)或三等奖(首位)。入选全国、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获得与上述奖项相同级别的其他各类奖励或称号,并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突出贡献、业内公认的其他人才。
2. 获得过国家发明专利或三项(含三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成果转化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 在工程技术领域,围绕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攻关、技术革新改造、科技引进、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新产品开发工作有重大建树,确认已经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有突出成绩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首席专家等。
5. 在企业从事领导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管理知识进行科学管理,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管理措施,所在企业管理水平及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指标达到全市同行业先进水平,被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工业企业、或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属性明显的
6. 在教育、卫生、体育、经济、会计、统计、法律等专业技术工作中,专业优势较强,技术精湛,工作成绩突出,在省内外行业和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济源市专业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7. 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艺美术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为济源市精神文明建设赢得重大荣誉。
8. 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围绕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完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著、论文,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者其研究成果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9. 在其他专业技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在全省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三)在济源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不列入评选对象。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一般不列入评选对象。
二、推荐单位、名额及程序
1. 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4名(其中,市教育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
2.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党工委,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负责本辖区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5名;
3. 市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市工信委负责所属支部企业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总额不超过15名;
4.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5. 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科领域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6.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自荐。
选拔推荐按照《济源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济组文〔2005〕42号)规定程序进行。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推荐材料
1. 推荐报告(单位党组织正式文件,内容应包括单位推荐程序、评审情况、推荐的人员名单等)、考察材料、公示情况、会议研究记录等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
2. 《济源市第十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3. 《济源市第十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
4. 《济源市第十五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审表》;
5. 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内容应准确、清楚、简明、生动,并加盖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章;
6. 有关附件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1)自然情况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
(4)人选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5)担任企业负责人的人选,须提供近四年企业效益、纳税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证明材料(分别以统计、税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数据为准);
(6)其他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1. 推荐材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一式1份),按顺序整理成册;
2. 有关推荐表格及先进事迹材料须提供电子文档;
3. 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取消评选资格;
4. 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材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有关要求
1.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活动,是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知识分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十分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报送工作。要认真选拔,严格把关,仔细审核,保证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客观,防止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
2. 根据《济源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管理届期将满,其中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本次推荐选拔。
3. 人选推荐要向服务脱贫攻坚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长期在科研和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倾斜,要注意推荐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4. 有关推荐表格可登录济源党建网(www.jydjw.cn)“人才工作”栏目下载(内网登录IP:192.168.218.58)。有关材料务于2017年7月10日18:00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联 系 人:于修建
联系电话:6633381
地 址:市第一行政区1号楼13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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