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赛项竞赛须知
撰写时间:2013年04月12日浏览次数:
2013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河南赛区)
“移动互联网应用(APPS)开发”赛项 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省组队报名。
2.参赛队组成:每支参赛队由3名2013年在籍高职学生组成,性别和年级不限,包括队长1名。
3.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
4.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在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现场指导教师必须预先报名,确定后不允许更换。现场指导教师以实名制进入赛场。
2.在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格遵守赛项制度,服从裁判,文明比赛。
3.指导教师只能在指定的观众席位中就坐,不得进入检录区和比赛区内。
4.指导教师只可在比赛之前对其参赛选手进行指导。参赛选手一经进入比赛区后,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参赛选手联系。
5.在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指示、暗示参赛选手,不得影响选手参赛。
6.领队或指导教师对比赛产生异议时,须通过规定程序提请诉讼和仲裁,不得干扰和影响比赛的正常进行。
三、 参赛选手须知
1.竞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服从裁判,文明竞赛。
2.选手凭证进入赛场,在赛场内操作期间应当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各参赛队应在竞赛开始前一天规定的时间段进入赛场熟悉环境。
4.参赛选手须穿着具有大赛统一标识的服装,或职业装。所穿着的服装不得有标有本校标识的服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参赛学校和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在比赛前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与比赛,避免不必要失误。
6.竞赛过程中,如遇到电脑或其他比赛用设备故障,可向裁判提出获得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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