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19年11月29日浏览次数:

各系部、成教中心:

        现接到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教高函〔2019〕612号),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院所有实验实训室。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

    三、检查办法

1.各系部对照本通知后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教高函〔2019〕612号)中的附件“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版)”,对本系部所有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自查,填写项目表情况记录。自查中发现问题,填写通知后附件2“XXXX系(部)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并写出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学院将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安全风险汇总表及系部自查自纠报告,对全院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和说明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系部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安排专人联系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2.安全检查项目表中,标明为“学校(校级)层面”的项目,系部不用填写,标明为“院系层面”的项目以及没有明确区分层面级别的项目,系部均需要填写。达到要求的,填写“符合”,未达要求的,说明情况,确实不适用本部门实验实训室的项目,在情况记录栏目填写“不适用”。

3.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易燃易爆、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危险源的系部,填写附件3实验实训室危险源分布清单,没有危险源的系部,表中填“无”。

4.自查自纠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实验室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汇总表、危险源分布清单加盖部门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12月6日(周五)上午12点前送交实验实训中心综合办公室,同时OA发送电子版到实验实训中心翟红宇处。

实验实训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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